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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建设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8-11-30 10:58:55

导语1 3 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1 3 1项目建设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辟阐明了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发展了中

1.3 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
1.3.1 项目建设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辟阐明了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行动指南,是指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要求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承担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他指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从小培养“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追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融入青少年成长成才全过程。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以“三个倡导”为基本要求,推动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完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基因、精神追求、精神标识分学段有序体现到学校教育当中,筑牢广大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文化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的视频贺词中,强调中国将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教育现代化的核心,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着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把优先发展作为教育现代化的保障,不断扩大教育投入,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教育要素在国际间加速流动,世界各国教育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的核心或者本质,说到底就是优化配置我国的教育资源和要素,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抢占世界教育的制高点,培养出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
“民办+国际”的多元化办学方式是一个完美组合,一方面民办教育天然具有创新和改革的基因,而办多元化双语国际学校本身就是一个创新领域;另一方面,民办主体更愿意、更便于投入精力和财力整合资源,能更有力地推进国际教育走上专业化的道路。
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学校不仅要适应,还要一如既往地选择超越。既要打造“升级版”国际化课堂,变封闭式为开放式、变传授式为引导式、变说教式为体验式。又要大刀阔斧地改变课程开设结构,积极引进国际化项目,不断增加学生的国际化体验。
1.3.2 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相关政策的发展要求
1)《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的渠道和范围。建立更加透明的教育行业准入标准,强化监测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多样化教育产品和服务。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培育教育新业态,扩大教育需求与消费。研究制定相关规范和管理办法,鼓励教育服务外包,引导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信息化课程包、实训实习、教师培训、管理支持、质量监测、就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作为政府教育服务的重要补充。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3)《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推动我国迈入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行列,为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利用好、布局好各类教育资源,突出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和困难人群倾斜,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水平;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进程,推动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创新教育供给方式,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拓展教育新形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积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创新发展,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教育开放水平,整体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国家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制度政策,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方式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支持。
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政府制定准入负面清单,列出禁止和限制的办学行为。各地要重新梳理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5)《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大力支持民办教育。鼓励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重点发展民办非义务教育和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法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依法管理民办学校,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实施对民办学校办学过程监督。
6)《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支持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及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面向社会以独立举办或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教育。通过保证合理用地、落实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学校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实现教育资源共享,降低办学成本,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充分发挥市场对民办教育资源配置的作用。各级政府要为民间资金兴办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办学兴教的积极性。民办学校根据市场需要和群众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优良、形式多样、收费合理的服务,不断提高持续竞争的教育活力。不断提升民办教育品质与内涵,使民办教育事业按照高端化、特色化、和精品化方向发展。
项目建设正是在我国教育相关政策、规划要求下提出的,通过北京外国语学校张北分校建设项目的建设能够更好的促进乃至我国民办教育体系的良性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教育产业的多元化、国际化的融合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产业的转型升级。
2、本项目的建设是我国发展教育事业,搞好基础教育工作的需要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教育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直接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市要加快发展,科教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各级各部门都把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既要注重教育资源布局的合理性,又要注重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要把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作为人才战略的基础工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增加教育投入。
由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许多地方的中小学开始国际化教学方式,目前在国际化、特色化教育教学方面有所欠缺,资源和设施条件有限,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学生对专业化教育的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只有保证硬件设施齐全才能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性发展。
3、本项目的建设是保证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现教育权利和接受优质教育是现代社会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和最根本的利益。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接受必要的教育不仅成为人们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和终身受益的财富,甚至决定人一生的命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本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保证了基础教育能够顺利开展,满足人们受教育的需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保证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孩子的教育是所有家庭的核心,只关注孩子的教育,就是关注整个人类社会的将来。开启多元智能,实施个性化教育,大力发展艺术专业课程和国际留学课程,形成了集严格的养成教育、全面的素质教育、高效的学能教育、高水平的艺术教育、高起点的国际教育是未来国际化教学发展的趋势。项目采取多方合作办学模式,采用“自主办学、机制创新、公助民办”的原则合作办学,对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必将为张北县乃至教育事业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基础教育对于全民素质的提升更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北京外国语学校张北分校建设项目传承国际国内优良办学基因,探索新的“国内教育+国际教育”的办学模式,办成全县乃至全市一流水准的实验性、示范性的现代化学校,满足张北县人民“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求。
综上所述,北京外国语学校张北分校建设项目是我国发展民办教育事业,搞好基础教育工作的需要;是为加快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分挖掘和发挥教育潜力的需要;是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的需要;也是保证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章 市场分析
2.1 我国民办教育行业概况

中国政府针对民办教育性质与定位随着时代而 经历了多次的变迁,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 会议上所通过的《宪法》中首次明确规定"国家 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 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随后的20多年间,教育部先后颁布或修订了《关 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不难读出,政府仍然 倾向于将民办教育机构界定为非营利的公益性 事业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进入2000年后,针对民办教育的立法也有了新 的突破,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 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在这部新教育法规中 也首次删除了"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一表述,政 府允许办学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取得合理回 报。受我国法制建设整体水平和教育体制改革进程的影响,尽管我国民办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1、民办教育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首先,不同的法律规定本身存在冲突,其中尤以合理回报的合法性问题为明显例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所有学校都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却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这一结构性矛盾成为我国民办学校产权争议不断的根源。其次,相关法律规定不清晰,配套措施也迟迟不能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清算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这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难以明确是指哪些。再次,立法存在“钟摆”现象,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不足。国家一方面通过立法扶持和鼓励民办教育,另一方面却又立法允许和鼓励公办学校参与民办教育,绕开公立学校不得营利的法律限制,继续扩展教育既得利益集团的垄断性,使得公立学校的“民办化”势头如火如荼,而民间资本支撑的民办教育却不断萎缩,新增民办学校逐年减少,相当比例的民办学校甚至倒闭或濒临倒闭。
2、民办教育法制建设的整体环境还有待改善
在民办教育法制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一直存在这样几个主要问题:一是民办教育的公平待遇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民办学校的平等法律地位,但是民办学校在用地、信贷、税收上无法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待遇,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也远不如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学生也不能购买半价火车票等等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二是政府的扶持力度不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定的十六字方针中,较“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而言,教育行政部门更偏重于“加强管理”,总体来说是重管理轻服务,多限制少扶持。三是和其他的教育法律法规一样,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司法适用性有待加强。民办学校、教师、学生的权利受损以后,申诉、复议、仲裁、诉讼的救济途径仍然不够通畅。
表2-1:2003-2015年全国民办小学发展走势

年份 在校学生人数(万人) 全国民办小学学校数(所)
2003 274.93 5676
2004 328.32 6047
2005 388.94 6242
2006 412.09 6161
2007 448.79 5789
2008 480.4 5760
2009 502.88 5496
2010 537.63 5351
2011 567.83 5186
2012 597.85 5213
2013 628.6 5407
2014 674.14 5681
2015 713.82 5859
 
表2-2:2003-2015年全国民办初中发展走势
年份 在校学生人数(万人) 全国民办初中学校数(所)
2003 256.57 3651
2004 317.17 4243
2005 372.42 4608
2006 394.06 4550
2007 412.78 4488
2008 428.58 4415
2009 434 4335
2010 442.11 4259
2011 442.56 4282
2012 451.41 4333
2013 462.3 4535
2014 487 4743
2015 502.93 4876
 
表2-3:2003-2015年全国民办高中发展走势
年份 在校学生人数(万人) 全国民办高中学校数(所)
2003 141.37 2679
2004 184.73 2953
2005 226.78 3175
2006 247.72 3246
2007 245.96 3101
2008 240.3 2913
2009 230.13 2670
2010 230.07 2499
2011 234.98 2394
2012 234.96 2371
2013 231.6 2375
2014 238.65 2442
2015 256.96 2585
 
2.2 民办教育发展趋势
民办教育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1、我国民办教育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行业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民办教育市场规模约为7500亿元,到2016年,我国民办教育市场规模达到9900亿元左右,增长速度较快。
随着我国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各类民办学校数量不算增长。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市场现状分析与发展规划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7.1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5.4万所,民办普通小学6046所,民办普通初中5014所,民办普通高中2655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247所,民办高校742所。
2、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优质化、多样化发展趋势明显
我国人口众多,教育需求巨大,公共教育资源早已无法满足居民对于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发展历程中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教育任务经过近30余年的发展,中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到目前已经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民办教育体系。目前,我国民办教育发展既面临良好机遇。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在年轻化、专职化和高学历化方面有了较大进展,不少学校开始形成了自身的骨干教师队伍。
我国民办教育已经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层次类型丰富的发展局面,成为在公办教育之外,满足公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力量。
从国家战略上,经济发展将更多的依靠人力资本质量、科技创新引领,这对民办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教育供给来看,质量不均衡与结构性短缺并存,出国留学热与弃考热并存,企业“招工难”与大学生“就业难”并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满足高端教育需求,深化供给侧改革是大势所趋;从社会需求来看,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从“有学上”变为“上好学”,对优质化、个性化、多样化教育需求愈发强烈,为优质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3 教育发展
1、发展概况
全市投入学校建设资金42.76亿元,实施了城镇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等建设项目2679个,全市学校危房全面消除,标准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2014年全面启动了投资12亿元的主城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利用3—5年时间,新改扩建18所学校。在全市13个贫困县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总投资将达到11.3亿元。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建设工程,改扩建农村标准化幼儿园300多所,受益幼儿5万人。教育信息化能力大幅提高,完成了城市、农村中小学分别为100%、80%的“三通两平台”建设,全市城镇中小学配备多媒体设备教室总数达到9262间,174所学校完成了自动录播教室建设,校校通、班班通基本实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15.5和6.9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4个县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9个县区通过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市教育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占比达到66.7%,高出全省33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2%,出台了《振兴高中教育大纲(2014-2019年)》,高考成绩连续9年持续攀升;五年间,全市本科一批、二批上线人数增幅分别达到了179.6%、173.9%。2015年本科一批上线人数首次突破三千人大关,上线率为15.7%,位列全省11个设区市第四名。市一中、二中荣获“全国最具内涵特色学校”称号,宣化一中高中课程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市二中、十中成为引领全省艺术高中教育的先锋。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国家级重点占中职学校的15.69%,高中阶段职普教比例为4:6,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主城区职业教育走在全省前列,市职教中心、机械工业学校是国家级职教名校,市职教中心被教育部誉为“全国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校长汪秀丽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学院完成了改制升本工作,实现了市属本科院校的零突破,在校本科生占比超过20%。市特殊教育学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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