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按照《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2015〕28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做好前两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组织实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抓紧商有关部门组织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