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管函〔201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加强工业互联网宣传工作,我部在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设立了“工业互联网专题专栏”,作为全国宣传工业互联网工作的重要平台。专题专栏由工作动态、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成果展示、经验交流五个板块组成。
为切实发挥“工业互联网专题专栏”宣传效果,充分反映各地工业互联网最新工作动态和成果,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加强央地联动,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在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工作中,及时收集和编写相关信息并报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我部将统筹做好“工业互联网专题专栏”的信息发布工作,并将各地报送信息情况作为后续评选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活动的重要参考。
请各单位确定一位信息报送联络人(格式见附件),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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