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支持对象: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
l 申请企业的条件:
l 根据企业每年实际销售秸秆能源产品的种类、数量折算消耗的秸秆种类和数量,主要采取综合性补助方式
l 支持企业收集秸秆、生产秸秆能源产品并向市场推广
申报时间:每年3月31日前
主管部门:财政部
--本内容由智汇中经(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真实提供,智汇中经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建议书、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商业计划书、
立项申请书、
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等业务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