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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5-30 09:53:44

导语 一、支持重点 2018年将围绕我省农机化两全两高发展的需求,以智能高效、绿色农机装备和机械化技术为重点,开展研究开发、优化提升和验证示范工作,促进农机化技术装备体系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和优化再创新,促

        一、支持重点


        2018年将围绕我省农机化“两全两高”发展的需求,以智能高效、绿色农机装备和机械化技术为重点,开展研究开发、优化提升和验证示范工作,促进农机化技术装备体系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和优化再创新,促进农机农艺、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全面提升我省农机化装备与技术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力支撑。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向:


        (一)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机械装备研发创新


       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符合国家农机产业政策,能够有效促进提升农机装备技术水平与农机化发展水平,弥补我省农机装备发展短板。以智能操控、节能环保、复式高效、测控传感、数据采集、监控自检、电子导航、悬浮液压、集成电控、变量控制等现代化技术应用为主攻方向,研发内容目标与技术指标明确,整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主要包括: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业畜牧业废弃物处理机械及其它符合“两全两高”绿色发展的农机化技术与装备。


        (二)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研发创新


        围绕主要农作物全程生产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的整体性、协调性及农机农艺发展的有效结合,继续开展农机化技术装备体系研发创新试点,设立花生、马铃薯、大葱和设施农业生产机械技术装备体系研究与优化四个主课题,并围绕主课题分设相应研究方向的子课题,聚集“产学研推用”各方研发力量进行重点攻关。


        1、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研究与优化


       在现有机械装备基础上,开展花生(含夏花生)生产种、管、收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的整合优化、集成创新。重点围绕精准高效、智能操控技术应用,对花生种植、收获(含挖掘铺放、捡拾摘果、联合收获)等机械装备进行优化提升及创新完善。研发形成从种植、田间管理到收获全过程的机械化生产装备体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数字模拟体系、农机农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体系,建立5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区1~2处,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为整乡、整县实现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


       2、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研究与优化


       在现有机械装备基础上,开展马铃薯生产种、管、收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的整合优化、集成创新。重点进行种薯制备、标准化种植(含带芽播种)、田间管理(中耕、培土、植保、水肥药一体化)、秧蔓处理、收获(挖掘收获、联合收获)、地膜回收等机械装备的创新完善。研发形成适合丘陵山区与平原种植区的马铃薯种、管、收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装备体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数字模拟体系、与农机农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体系,建立3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区1~2处,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为整乡、整县实现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


       3、大葱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研究与优化


        开展大葱生产种、管、收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的整合优化、集成创新。重点进行适合大葱生产要求的种植(大葱移栽)、田间管理(中耕植保、灌溉施肥)、收获(分段挖掘、联合收获)等机械装备的创新完善。研发形成从种植、田间管理到收获全过程的机械化生产装备体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数字模拟体系、农机农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体系,建立3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区1~2处,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为整乡、整县实现大葱生产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


        4、设施农业生产机械技术装备体系研究与优化


        以设施农业生产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智能化为主要内容进行研发创新,推进智能化控制技术与设施农业生产绿色节能机械化技术的优化提升。主要包括专用动力(大棚用拖拉机)、土壤整理(精细化耕整地)、精量种植(小粒种子播种、种苗移栽)、绿色植保(精准施药及无药化植保技术应用)、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空气、土壤等环境监测调控)等装备技术的研发创新与优化集成,形成适合冬暖大棚与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建立1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区1~2处,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研发创新项目采取“产学研推用”一体化研发机制,不支持体系以外的单个项目。主课题和子课题单独申报。主课题申报单位须根据体系项目要求,对项目实施整体内容进行规划设计,突出重点县和重点作物,提出整体研发方案;子课题申报单位对项目体系中某一领域或某一生产环节机械装备进行研发,并满足体系研发内容的整体性要求。


        省农机局会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主课题申报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主课题承担单位,主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对申报子课题的评审。主课题承担单位与子课题承担单位要协商一致,明确相关责权利、补助经费、知识产权归属等,签订合同书,组建项目研发技术联盟团队,共同编制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研究与优化类项目合同书。


        (三)机械化技术融合应用研究与验证


       对接《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重点支持大蒜生产机械化与农艺技术融合研究与验证和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技术融合应用研究与验证。


        1、大蒜生产机械化与农艺技术融合研究与验证


        针对大蒜生产进行宜机化研究与验证,解决大蒜生产作物品种、耕作制度、种植模式等农艺技术与农机作业适用性不强的问题。通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进行比对试验,完善农机农艺融合标准体系和规范,探索形成科学合理、农机农艺相互适应的高效机械化大蒜生产技术模式,建立300亩以上示范验证区1~2处。


        2、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技术融合应用研究与验证


        围绕机具定位、作业轨迹引导、作业面积统计、作业状态参数采集等管理需求,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控制等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农机装备,促进信息化与农机装备、作业生产、管理服务深度融合,重点突破作业数据采集、北斗导航、实时定位等应用基础技术,开发大中型田间作业机械主导产品信息化监管技术,推动在大型动力机械、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械等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农机装备上装载电子导航、智能监控等系统,探索形成县级区域内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技术应用服务体系和管理模式,建立县级示范验证区1处。


        二、支持方式及申报单位


        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省农机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审定的方式确定,实行合同管理,直接补助。项目分为研究开发、优化提升、验证示范三种类别。根据项目类别、研究内容及专家建议确定资金补助额度。


        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或成立、续存时间2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注册或成立)的农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生产企业、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等法人单位。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经营业绩良好,产权清晰,财务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申报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的50%。


        有意愿参与体系类项目和机械化技术融合应用研究与验证项目示范区建设的农机合作组织、农机部门,可提交示范区(县)建设申报书(内容包括示范区农业生产与农机化发展现状、参与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示范区建设具体区域地点及人员组织架构等内容),经县、市级农机管理部门推荐上报。其中,申报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技术融合应用研究与验证项目县级示范区,原则上应为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二)申报项目应技术水平高,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有较强的现实应用性和良好的市场开发前景,符合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有利于解决我省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瓶颈,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解决“两全两高”发展短板,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预期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优先支持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或行业产业升级的农机化装备技术研发创新。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实施周期一般为1~3年。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机械装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适用性试验面积不低于50亩或连续生产作业不低于30小时;优化提升类项目主要是对已有机具进行结构性能优化、技术提升,应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可靠性考核作业面积不少于200亩,场地作业机械考核时间不少于50小时。试验、考核、验证及示范区的建设原则上依托流转土地规模较大的农机合作社实施。


        (四)已经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在研项目,不得申报,如查实重复申报将取消3年项目申报资格;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组织的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落实的不得申报;已立项在研的同类机具的研发项目不得申报;未按时提交项目鉴定验收申请的不得申报;在研的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累计6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省部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每单位申报不超过5项,其他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同一单位同类机具研发项目限报1项;项目协作单位不得单独申报同类机具研发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1、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建设情况概述表》、《山东省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和其它相关材料。


        2、申报材料分电子和纸质文稿两种,电子文稿通过山东农机化信息网网上应用系统-农机科技平台-装备研发系统填报。申报单位农机科技平台的注册与信息管理由项目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纸质文稿采用A4纸,须由系统打印形成,并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脊背处须印刷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是:封面、目录、概述表、申报书。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7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可复印正本)5份,并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申报材料不退回。


       (二)申报程序。省直单位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推荐;驻鲁部属或省属高校、科研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行文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市、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推荐。各市农机、财政部门在所属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筛选并行文推荐。各市、县农机部门应认真负责,择优推荐,对推荐申报单位的基础条件、经营状况、研发能力及其申报项目情况等进行考察确认。


       (三)申报受理时间。“山东省农机科技平台装备研发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至30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联系人:赵海侯献伟,联系电话:0531-83199630,83192017。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山东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5号,邮编2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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