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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等四部门发文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6-26 17:48:54

导语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3月13日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部署了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完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丰富森林康养产品、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3月13日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部署了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完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丰富森林康养产品、建设森林康养基地、繁荣森林康养文化、提高森林康养服务水平等主要任务。

根据意见,目标培育一批功能显著、设施齐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到2022年,建成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的区域性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森林康养基地300处,建立森林康养骨干人才队伍。到2035年,建成覆盖全国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森林康养基地1200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康养专业人才队伍。到2050年,森林康养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森林康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分的森林康养服务。

意见提出,创新机制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引导经营主体投资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各地可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奖补等方式,大力培育森林康养龙头企业,鼓励贫困地区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促进就业增收、脱贫致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小农户参与森林康养服务工作。

意见指出,鼓励各类林业、健康、养老、中医药等产业基金进入森林康养产业。将森林康养产业项目纳入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和协调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及有关商业金融机构长周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森林康养产业贷款项目纳入林业贷款贴息范围。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依法合规进入森林康养产业,引导其与林场、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支持社会力量结合森林康养资源建设特色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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