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辽源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实施办法》,提出支持扶贫载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贫困劳动力创业、开展职业培训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确保贫困群体如期脱贫。
辽源市规定,就业扶贫车间新吸纳5人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在乡镇和农村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可获1000元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2年全额贴息执行。政府设立创业担保贷款专项基金,企业贷款200万元以内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50%给予贴息。
辽源市将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通过项目制的方式,整建制购买培训成果。该市规定,紧缺工种、特色项目和满足贫困劳动力需求的实用技能工种,培训补贴按照实际发生课时发放,培训应达到8学时以上,最高不超过120学时。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期间,每人每天可获30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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