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性是精准扶贫的本质要求,精准扶贫的首要目标是把真正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要在相对贫困的前提下,识别出最贫困、最需要帮扶的人是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设定总体贫困名额指标使得大量实际贫困人口未能识别。当前,我国贫困人口数额主要由国家统计局按照收入和支出等量化统计指标进行测算,而县、村在实际操作中更需要综合考虑健康、住房、教育等多元因素,采取多维贫困标准进行精准识别。
由于中央与地方采用测算贫困标准不统一-,使得大量的实际贫困人口未及时识别出来。例如,通过2013年确定的建档立卡户抽样调查,发现建档立卡户中40%的农户收入高于贫困线,而在非建档立卡户中58%的农户收入低于贫困线,出现实际贫困人口远高于国家测定的贫困人口数额的问题。
第二,村干部与驻村干部“共谋"影响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村干部作为精准扶贫的末梢神经,在精准扶贫中掌握着实践权力,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村干部具有本地权威和地方性知识,驻村干部也需要村干部的配合才能开展工作。可以说,没有村干部的有效配合,精准扶贫难以开展甚至无法完成。但是,这一关系又容易滋生出村干部与驻村干部“共谋”的问题。
例如,某村村主任提供的133户贫困户的初选名单中存在很多徇私的现象,大量村干部的关系户进入贫困户名单,最终驻村干部只从村干部拟定的贫困户名单上替换了8户,并且新替换的贫困户名单也是由村干部提供。在此,负责抓落实的市县若要核查、校对贫困户的真实贫困状况,需耗费极大的时间和财力成本,往往只能采用村干部和驻村干部所提供的可能“注水”的数据,容易出现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数据治理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也是精准扶贫的主要抓手。政府依托数据治理来提高精准扶贫的决策科学化和治理绩效,而贫困人口也可根据数据治理来反映贫困的真实现状和利益诉求。
但目前,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数据作假,存在“被脱贫”“数字脱贫”的问题,原因主要在于技术层面统计标准不一-致出现的技术性失真与村干部以及扶贫干部的主观性造假。
扶贫资金的使用状况直接关系到精准扶贫的效率和效果,涉及扶贫资金的投入、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影响着精准扶贫的公平与效率。而在东部发达地区对口定点帮扶西部落后地区,形成资源转移和互助协作的对口支援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但是,驻村干部由于临时委派、缺乏本地知识及其考核不精准等原因出现诸多问题。
精准扶贫能否见效,关键在于考核。扶贫考核有助于提升扶贫质量,检验扶贫是否实现了“扶真贫,真扶贫”的目标,也有助于总结扶贫做法,形成扶贫经验。目前,脱贫绩效考核采取包括上级指派的领导干部、下一-层级的党政领导干部、帮扶单位负责人、驻村干部等多元主体在内的自上而下的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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